醫療方:
  1. 可先與當地醫師公會聯絡,請教如何應對並保全必要證據。
    和病人方溝通時要注意應對的口氣、用語,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醫病關係緊張。
  2. 接下來可商請第三人(如醫療專業律師)為協調者,溝通並了解雙方爭議點,並尋求雙方可接受的解決之道。
    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調處。
  3. 若已進入司法程序,則尋求醫療專業律師的諮詢與協助。
病人方:
  1. 向醫療機構申請完整之病歷影本。
  2. 持完整之病歷影本尋求醫療專業律師之協助,以釐清醫療過程中醫療方是否有疏失。
  3. 若醫療方有疏失,則委託醫療專業律師為協調者與醫療方溝通, 並尋求雙方可接受的解決之道。
  4. 由醫療專業律師協助向衛生局申請調處。
  5. 由醫療專業律師協助進入司法程序。